2015年7月至2017年2月,我在中國香港傳道部傳教,成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全部時間傳教士。當年我和家人一起教入教會,但我並沒有個人的見證,都是跟隨著父母參加教會聚會。直到許多年前的一次青年大會,其中一個活動,數十位的傳教士從漆黑的地方走出來,每個人身上只帶有微小的蠟燭而已,但我看到的卻是他們身上帶著滿滿的和耶穌基督相同的光。這也促使我想要成為一個傳教士,想要找到我對復興福音及耶穌基督的見證。
在傳教的過程中,多次感覺到自己的不足,不論是語言的障礙、身心靈的疲乏。但總是有一股力量一直促使我前進,那就是耶穌基督贖罪的力量。雖然現在的我還不能完全體會或了解到救主贖罪的力量,但是我確實知道這是真實的,不管我們過去犯了什麼錯,或未來又會犯什麼錯,祂的贖罪永遠都在,只要我們完全依賴祂,我們的重擔會被釋放。
另一件事情我學習到的是愛人的重要,傳教剛開始時,我覺得愛人好難,尤其是愛那些你沒有那麼喜歡的人。那時我讀到十二使徒戴爾·瑞隆長老的一篇演講,他說:「如果服務人要有成效,那就必須透過父母的眼光和天父的眼光去看待他們。」(2015年10月總會大會,透過神的眼光),這段話幫助我了解到用這個方法愛人變得好容易,也因為我變得更加願意去愛我身邊的人,他們變得更信賴我們,我和我的同伴也因此多了更多分享福音的機會。
我知道耶穌基督已經為我們樹立最好的榜樣,尼腓三書27章27節「因此,你們應當是怎樣的人呢?我實在告訴你們,應當和我一樣。」傳教的經驗不僅僅鞏固了我的見證,讓我可以持守在這條福音的道路上,也使我知道耶穌基督確實是我們的救主和救贖主。我非常感激在這個後期時代有這個圓滿的福音,有機會去分享這美好且真實的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