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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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大部分的人會面臨挑戰,遭遇困難或經歷不順,因此我們需要學習自立的原則,未雨綢繆,並且將其落實在我們日常生活中。同時應該學習我們救主耶穌基督的榜樣。主在宣揚仁愛及福音基本原則時,教導「你們要彼此相愛,像我愛你們一樣;這是我的命令。人為朋友捨命,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註一〉拿撒勒的耶穌用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教導我們如何愛人如己,教導如何施助他人,如何為他人效勞,以及憐憫我們身邊的人,無論是否是朋友,無論是否認識對方,或他來自哪裡──因為我們都是神的孩子。

遵從此充滿愛心的原則能夠改變我們所做所為,因為我們被勉勵要樂於助人,主於1834年給予約瑟‧斯密先知的啟示中說:「我的目的就是要供應我的聖徒,……但是必須按照我自己的方式去做,……使窮人升高,使富人降低。」〈註二〉,乃必須向我們的鄰人伸出援手,教導他們如何自立。

自立為何?入教會總指導手冊將自立詮釋為:「自立就是有能力供應自己及家人屬靈和屬世生活所需,並下定決心努力去做。」〈註三〉從此瞭解自立的重要性,且更加明瞭需要供應屬靈和屬世生活所需要的一切。

許多人需要幫助,有的人僅需我們說一句鼓勵的話,還有些人需要我們指導方向和提供自立原則的輔導,另有些人需要我們陪他們走一段路,甚至有些需要調整心態和態度才能夠改變現況。未充分就業或失業的時候,人們或許會感到沮喪、迷失或恐慌,因為不知道應該如何滿足及解決現實生活的需要,包括房租、房貸、孩子的學費或其他開銷。面臨此種問題時,壓力頗沉重。身為成員和耶穌基督的門徒的我們,應該勤奮地履行我們的工作職責、積極地光大我們的召喚,以便邁向屬靈和屬世的自立目標。

因為神愛我們,祂希望我們能夠從每一次的考驗中學習和成長,而且經由教會的組織,在各地區安排人員來協助、輔導及陪伴著我們走這條自立之路。藉由各支聯會、區會的自立支援中心以及支會、分會的聖職領袖、慈助會領袖與自立專員,所有的成員皆能夠獲得支援,使得自己更加自立,能夠養家餬口,勤奮地工作,而且繼續得到靈性的滋養。

總會會長團於1936年10月在總會大會上表示:「我們的主要目的是儘可能的建立一種制度,藉此去除懶惰的惡習,遏止領取救濟金的惡行,使得成員再度擁有自立、勤勞、節儉的美德,並尋回自尊。教會的目標在協助成員自立,工作應再度被推崇為成員生活的至高準則。」

除此之外,2014年10月份的總會大會中,傑佛瑞‧賀倫長老引用主在1836年賜給先知約瑟‧斯密的一篇啟示中說:『窮人將來有一天必見到神的國度「在能力和極大榮耀中」來臨,來拯救他們。願我們都會協助實現那預言,讓耶穌基督真實教會的成員,在能力和榮耀中盡自己所能去拯救所有我們能拯救的人,救他們脫離那束縛他們並使他們許多夢想破滅的貧窮。』

從上述相隔近80年的兩個演講,可知我們需要協助貧困者,幫助他們踏上自立之路,並且學習這些重要的原則來供養家庭。教會的目的在「幫助個人和家庭邁向超升,教會著重於神性方面的責任。這包括幫助成員過耶穌基督般的福音生活,經由傳道事工重聚以色列,援助窮困者,及藉由興建聖殿及執行替代教儀以代理死者執行救恩教儀。」〈註四〉

為了滿足經文裡所敘述的、且幫助成員自立,自立支援中心和永久教育基金已經由先知戈登‧興格萊會長,因一則啟示而啟航。「我相信主不願見到祂的人民被迫過著貧困的生活……; 我相信祂要讓忠信的人享有世上美好的事物。 ……我們需要更努力地照顧彼此…… 只要我們的人民之中存在著普遍的貧窮現象,我們就必須盡一切所能協助他們提升自我,進而將生活建立在自立的基礎上;這樣的自立基礎可以經由訓練學習。」

希望我們每一個人願意參加〈邁向自立之路〉爐邊聚會及報名〈我的自立根基〉課程,相信大家能夠藉由這些活動,變得更加自立,而有能力為個人或家庭規劃一個自力更生的未來。我們從主的應許可獲得安慰,因為祂的​目的​就​是​「要​供應​我​的​聖徒,​因為​一切​事物​都​是​我​的。」〈註五〉

註一 約翰福音 15:12 – 13

註二 教義和聖約 104:15 - 16

註三 總指導手冊第二冊

註四 總指導手冊第二冊

註五 教義和聖約1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