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鄭妌,很幸運地像摩爾門經中的尼腓一樣,出生自良好的父母。父親一直是我的英雄,一肩扛起養家的責任,勤奮工作,更以聖職帶領家庭走在福音的道路上。母親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心懷感激,她的信心、勇氣是我最好的榜樣。我非常感謝能在聖約下出生,並由完全忠貞、奉行婚姻誓約的父母養育。
我家中弟兄姊妹共六個,我們的年紀非常接近,記憶中吵架、打架、打小報告之類的事常常發生。雖然如此,父母親仍然以愛與正義教養我們,耶穌基督的福音是我們的生活核心。因此,我知道永恆的家庭是神在救恩計畫中制定的最美好單位,我真的想永遠與家人在一起。
年幼時,我已擁有對神的見證。隨著年齡的增長獲得更多的光與知識,驅使我更想成為全部時間傳教士。即將21歲那時,剛剛適應大學生活,好不容易在專業領域上入門、結交知心的朋友、與新的支會培養好關係。在教會服務於陽光班的孩子終於願意專注的聽我上課,當我開始著手申請傳教、休學時,事情進行的意外順利,也很快就找到薪資不錯的打工機會。家人、朋友也都像天使一般施助於我,當收到召喚書時,我感受到自己即將成為協助神建立世上的國度、把福音傳給萬民時,心中充滿無比的期待與榮幸,那種快樂真的很難形容。
2009年底,在我認為一切都很美好順利的時候,就在出發前往傳教士訓練中心的前一個星期,我被診斷出腦癌第三期,於是展開了一連串考驗耐心、信心的治療旅程。我曾在總會大會上聽到:「當逆境、考驗、困難降臨時,就是向神表明忠誠的的最佳時刻。」這讓我不願意向病魔屈服。父親從醫師的診療間走出來的畫面,我永遠忘不了,那雙因充滿慈父所有情感而泛淚的紅眼眶,溫柔卻完全信任我:「醫生說,文獻報告指出,此類病例平均壽命約莫10個月至1年,現在,爸爸問妳,妳最想要做的事情是什麼?」那一瞬間,我全心全意都只想做一件事:「爸爸,我想去傳教。」
我是一位遲到半年的傳教士;我是一位跑步很慢的傳教士;我是一位缺了頭蓋骨的傳教士;我是一位天天帶著頭巾,被誤認是不良少女的傳教士;我是一位一個月就要回去醫院複診一次的傳教士;我是一位騎腳踏車會突然在路邊嘔吐的傳教士;我是一位需要同伴照顧的傳教士;同時,我是一位熱愛接觸人的傳教士; 我是一位愛同伴的傳教士;我是一位服從的傳教士;我是一位勤奮的傳教士; 我是一位快樂的傳教士。
就在傳教滿一年的那個月,我的腦癌復發,又回醫院進行第四次的手術,好不容易長長的頭髮,瞬間被剃光頭,要離開傳道部的事實,令我傷心欲絕,我已經愛上傳道事工的一切,一切都是那麼美好,但是我必須離開。
有許多愛我的人,都想知道為什麼這樣的事情會發生在我身上,當我沉思這個問題時,我讀到聖經約翰福音第九章,關於耶穌基督治好生來瞎眼的人,門徒問耶穌:「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耶穌回答說:「也不是這人犯了罪,也不是他父母犯了罪,是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這是我從神那裏得到的回答,能夠在我身上顯出神偉大的作為,我非常感激。
現在我已經返鄉兩年多了,我所獲得的祝福不勝枚舉,除了開刀後繼續完成傳教使命,我也在2014年與我摯愛的永恆伴侶在聖殿締結永恆婚姻,我知道今生是受驗證的時期,也知道只有握緊鐵桿,生活中的考驗才能迎刃而解。
因為福音,我很快樂!
圖片圖說 鄭妌和家人 兩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