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正義

選正義

彰化一支會初級會 吳冠褎

2016年的10月1日,我接受洗禮,我選擇成為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成員,並承受祂的名,我答應要盡心盡力,變得像祂一樣,學習祂會做的事。我知道選擇接受洗禮是選正義的一種表現,也是天父希望我做的事。不過洗禮是一個開始,我來到教會中跟著初級會的老師們一同學習福音,每次課程都有不同的收穫,媽媽常常會在回家的路上或是吃飯時問我們:今天學到了什麼?我跟妹妹會爭相分享我們所學到的,過程中總是有快樂又溫暖的感覺充滿,媽媽告訴我們說:那就是聖靈跟我們在一起的感覺。所以我們心裡要常常想好的事情,不要有不好的想法,這樣聖靈才會常常來陪伴我們。

我們在運用選擇權時常常一不小心就選錯了,也許做了傷害自己或是別人的事,我在教義和聖約19篇中教導我們每個人都必須悔改,神一直在跟我們說做錯事就要悔改,免得會有懲罰。就像在家裡,如果我跟妹妹吵架,然後我不小心動手,讓妹妹哭了,接著媽媽便會出面擺平我們,不過媽媽都會先問清楚事情的發生經過,大部分的結局都是我跟妹妹要罰站,但是罰站時不只是呆呆站著而已,媽媽還要我們冷靜的想想剛剛吵架的原因是什麼,然後我們該如何改進。

我喜歡讀經文,因為這些經文都是過去許多先知們,一代又一代,一直記錄下來,才能讓在這個世代出生的我可以有機會閱讀摩爾門經和聖經,希望這些經文可以繼續的流傳下去,這樣以後的人才能一直學習。選正義讓我更接近天父和耶穌基督,也幫助我感到快樂,得到安全,也會蒙受祝福。使我更努力成為一個正義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