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傳教的18個月,我內心充滿感激,天父給予我的愛遠大於我所能想像。
還記得到美國鹽湖城聖殿廣場傳教的第一個星期,我非常不知所措,也感到十分挫折,但因此使我與主更加接近。我不停地祈禱、閱讀經文,有一天,我在個人研讀時找到了答案,在阿爾瑪書29:9「我知道主命令我的事,並因此感到光榮。我不以自己為榮,而是以主命令我的事為榮;是的,這是我的光榮,因為我或許能成為神手中的工具,帶領某個靈魂悔改;這也是我的快樂。」當我真的理解這節經文之後,我盡最大的努力去幫助他人歸向基督,也體會到傳道是件榮耀神的事工。
帶著榮耀神的心,代表耶穌基督宣講福音時,我感受到什麼是真正快樂。在聖殿廣場我有機會遇到許多來自世界各方的人,而每一個人都有天父賜予的不同特質,當我看到他們的潛能,看到他們在神眼中是寶貴的靈魂時,我更加想要把美好的福音傳給他們。雖然不是每一個人都接受,但我可以感受到天父有多麼愛他們,知道天父不放棄每一個人,而我也是神手中其中之一的工具,有機會把這些榮耀歸給祂。
格朵意長老在總會大會上分享了一段我很喜歡的話,他說:「就像以挪士在獲得自己罪的赦免之後一樣,我們會渴望自己能犧牲,來謀求弟兄姊妹的福祉。」(2018.4總會大會,還有一天)當我努力把耶穌基督贖罪應用在我身上時,我更努力完成天父交托我的使命,並且注意到他人的需要。我知道天父的計畫是完美的,當我們藉著聖靈知道其真實性後,會更加努力傳播祂美好的福音,並且努力過配稱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