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小在教會長大,8歲時洗禮,但真正的歸信,是在我晉升到女青年之後,發現很多女青年都有屬於自己的見證,她們在作見證的時候,身上好像會發光似的,那種光很美好,能夠感染他人,那時我就想變得像她們一樣。所以,我開始充實自己的福音知識,培養自己的見證,使自己發光。
透過個人進步計畫,還有女青會長團的幫助,我發現自己的進步,發現自己在慢慢發光。我的家庭因此變得更美好、更合一。其實完成個人進步計畫最大的要素,在於你的「心」有沒有渴望,有沒有渴望想要變得跟基督一樣,那種可望使自己願意謙卑,承認自己的弱點,並向他人學習進而願意改變。我要在這見證,我們是天父的兒女,祂認識並且愛我們每一個人,我們每個人身上都有神的特質,我們都有潛力變得像祂一樣,只要我們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