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檔案及聖殿檔案

家庭檔案及聖殿檔案

根據總會會長團2012年10月8日主旨「為聖殿教儀所提交的名字」信函中提到“一些教會成員保留了大量的家庭名字,想要親自執行這些聖殿教儀。我們要鼓勵他們及時將這些名字釋出,使必要的教儀儘快完成。”

十二使徒定額組李察‧司考德長老也在2012年10月總會大會週日午間大會的演講“救贖死者的喜樂”中提到「我們鼓勵保留許多名字的人,把那些名字分享出來,好讓你家族裡的成員或支會及支聯會成員能夠幫助你完成此項事工。你可以把聖殿卡片分發給願意幫忙的支會及支聯會成員,或利用FamilySearch電腦系統,把名字直接提交到聖殿(成為聖殿檔案)。」

培道‧潘會長在1995年4月6日信函中提到「家庭檔案的名字應由成員親自代替或自行安排代理人來協助代替執行聖殿教儀。聖殿檔案是一般的檔案,其聖殿教儀則由沒有提交家庭檔案的聖殿與會者代替執行。」與會者可將家庭檔案卡片在去聖殿前交給自己所認識的人,這些人可以在教儀完成後直接將卡片交還給卡片持有人。然而,在停車場、聖殿大廳或更衣室將卡片發給不認識的人,以及在高榮室、更衣室或大廳收回這些卡片,這種做法有損聖殿的莊嚴,這樣做也不恰當。(聖殿部門作業備忘錄,卷次2008第1號)。

為此台北聖殿有關家庭檔案的政策自即日起改變為:

  1. 台北聖殿不再保留家庭檔案卡片或安排其他(聖殿檔案)與會者協助做家庭檔案卡片的教儀。如有家庭檔案卡片需由聖殿代為安排其他與會者協助執行教儀,這些家庭檔案卡片都將會被釋出成為聖殿檔案,讓其他來聖殿執行教儀而沒有家庭檔案的與會者協助代替做教儀。
  2. 由於考慮每場教儀的時間長短及排隊等候做教儀的聖殿檔案數量,因此每位提交家庭檔案卡片的與會者及受託代理者,每場教儀可代理死者做教儀的人數規定如下: 
    • 洗禮:提交者本人每次不超過15張;提交者委託之代理人每次不超過5張
    • 證實:提交者本人每次不超過15張;提交者委託之代理人每次不超過5張
    • 先行禮:提交者本人每次不超過10張;提交者委託之代理人每次5張
    • 恩道門:每人每次1張
    • 夫妻印證:提交者本人每次不超過5張;提交者委託之代理人每次5張
    • 子女印證:提交者本人每次不超過15張;提交者委託之代理人每次10張
  3. 家庭檔案釋出成為聖殿檔案方式: 
    • 自行在New FamilySearch操作聖殿教儀中的重新指派功能。
    • 直接將印出的家庭教儀申請表交由聖殿釋出為聖殿檔案。
    • 直接將已列印的家庭檔案卡片交由聖殿釋出為聖殿檔案。
  4. 若您提交的聖殿檔案名字在New FamilySearch中有加入羅馬拼音,將有可能由世界各地的聖殿與會者協助執行教儀,可加速您的祖先等候聖殿教儀完成的時間。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聖殿會長團或聖殿紀錄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