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

我小時候,爸爸因為和他的哥哥之間有過節,從此不再和他來往,也禁止我們去他們家,這情形一直持續到媽媽生了重病,將不久於人世,爸爸才允許他的哥哥和大嫂來探望我們。

國中時,我因為和隔壁的好朋友有過節,從此不再和他來往,不跟他講話,以此「懲罰」他,甚至後來一位教會成員帶他來教會,我見到他時,還是不跟他說話,好繼續「懲罰」他。為此我到現在都很難過,好希望能找到他的人,跟他道歉。

主說:「凡不寬恕弟兄的過犯的,在主前必被定罪,因為有更大的罪留在他身上」。1年輕時看到這段經文,一直不明白為什麼會這樣。受害的是我,為何只因為我不能寬恕「加害者」,我的罪就比他更大。這哪公平?我不懂,我真的不懂。

隨著年紀的增長,經驗的增加,以及不斷地去沉思這段經文,我終於「開竅」了。原來,天父是那麼地愛我們!我們受到傷害已經夠糟了,假如我們持續不寬恕冒犯我們的人,我們受的傷害會變得更深、更久。所以慈愛的天父要我們將公道交給祂:「我,主,寬恕我要寬恕的人」,而我們要做的就是「寬恕所有的人」。2如此才不會傷到自己的靈魂,造成二度傷害。

有位智者領悟到此項真理,她說:「寬恕別人就是善待自己。」百翰‧楊會長也曾教導,當一個人被毒蛇咬到時,一般人的反應是趕快撿起地上的棍子,去追那條蛇,在忿怒中想要把牠打死。但實際上,真正需要做的是,趕快去醫院注射血清,保住自己的生命。3當我們被冒犯時(被毒蛇咬到),最重要的是選擇寬恕(去注射血清,以免錯過黄金時間),而非尋求報復。

我很感謝年輕時有機會讀到賓塞‧甘會長所寫的《寬恕的奇蹟》這本書。從中我學習到,寬恕是沒有例外的;4我也學到,在神的力量中,我們可以寬恕每一個人,甚至寬恕我們自己。5

基督是我們的最佳典範。祂在塵世生命中,一再經由言教及身教闡明此項福音真理,甚至在被釘十字架時,還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6我見證,天父對我們的愛是如此的深,祂差遣祂的愛子為我們贖罪,以滿足公道的要求。祂要我們過著「內心平安」的生活,祂不希望任何的「毒素」留在我們內心。我深信經由寬恕的奇蹟,我們能成為基督的真正門徒,享有內心的平安,也能像約瑟‧斯密在即將前往卡太基監獄殉教前那樣,說:「我平靜得像夏日的早晨;我對神和對所有的人都有個無愧的良心。」7

弟兄姊妹們,如果你們當中有任何人無法做到寬恕別人,請記得貝納長老的教導,基督的贖罪會加添我們的能力,使我們做到單憑自己永遠做不到的事。8

我知道這項真理是來自神的。你我都做得到!